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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规划提示针对外国私人发行人,主要关于20-F表格年度报告的报送截止期提前和运用XBRL互动数据格式报送财务报表信息的要求。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近年来采用的修正条例,这些规划提示将于2012年生效。
20-F表格的报送截止期限提前
依据SEC于2008年采用的修正条例,自2011年12月15日或之后截止的会计年度起,外国私人发行人报送20-F表格年报的截止期限将为4个月,而之前则为6个月。因此,对于按照日历年进行报送的发行人而言,从他们报送2011年度20-F表格年报开始,新的截止日期规定就将正式生效,他们需要在2012年4月30日之前报送此类报告1。
新的截止期限适用于所有的外国私人发行人,与他们的规模和编制财务报表所用的会计准则无关。对于财务报表需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准则(U.S. GAAP)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即那些既没有运用U.S. GAAP也没有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的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使用该准则后则无需再符合U.S. GAAP)的外国私人发行人而言,要赶在新的截止期限前报送将会是一项繁重的工作。
XBRL格式的财务报表信息
依据SEC于2009年采用的修正条例,所有使用U.S. GAAP编制财务报表且非“大型快速申报企业”2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将会被要求以运用了XBRL的互动数据格式提供有关以2011年6月15日或之后为截止期限的20-F表格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信息。3因此,对于按照日历年报送报告的发行人而言,他们即将在2012年报送以2011年12月31日为截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而此项规定也将自此正式生效。
IFRS和U.S. GAAP的协调统一。按照IASB发布的IFRS来编制财务报表的外国私人发行人需要向SEC报送XBRL格式的交互数据文件并将这些文件刊登在公司网站上,但是事先必须获得SEC指定涉及这方面使用的分类标准。今年年初,SEC缓解了外国私人发行人在这方面的压力。然而,这种缓解措施并不适用于根据U.S. GAAP编制财务报告的外国私人发行人。而那些既没有运用U.S. GAAP也没有运用IASB发布的IFRS来编制财务报表并且现在正在根据U.S. GAAP进行调整的外国私人发行人不会被强制要求报送XBRL格式的互动数据。
适用性和时间。报送公司必须在其网站上发布XBRL格式的互动财务数据,且发布时间不得晚于其向SEC报送信息的日历日。公司必须将数据在其网站上保留至少12个月。
在强制报送XBRL格式报告的第一年,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报表表格可以单独标记为文本块。4此举实施一年后,报送公司必须在附注和表格内标注具体的定量披露。报送公司可以按他们选择的程度标注叙述性披露,但并非强制性。此外,对于首次被要求包含XBRL格式的财务信息以及附注和表格内详细标注的20-F表格报告报送者来说,可以在20-F表格初次报送后的30天内对XBRL标注进行修改。5
在首次报送的20-F表格被要求涵盖XBRL格式的财务信息之后,包含了经修订并审计的反映某些期后事项效应的年度财务报表或以更新长达9月之久的20-F表格的8.A.5项下的要求为准的中期财务报表等注册表的6-K表格也将被要求涵盖XBRL格式的财务信息。其他含有财务信息的6-K表格报告不会被要求包含XBRL格式的财务信息。
另外,在首次报送的20-F表格被要求涵盖XBRL格式的财务信息之后,含有财务信息的后续注册表或修订后的注册表也会被要求涵盖XBRL格式的财务信息。6
对于外国私人发行人来说,20-F表格是第一份包含了XBRL格式财务信息的报告。而对于在20-F表格之前报送的、包含了以合适的时间点(对于按照U.S. GAAP报送的外国私人发行人来说是2011年6月15日,而对于大型快速申报企业,它们更加适应早期要求规定的时限)为截止期限的财务信息的注册表或6-K表格以及在任何时间首次公开发行的注册表,并没有硬性规定包含XBRL格式的财务信息。
未能报送或刊登所需的XBRL格式数据的后果。如果公司未向SEC报送规定的XBRL格式展示文档或未将其刊登在公司网站上,SEC将会视其未遵循《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的规定。这将会导致公司失去使用S-3,F-3或S-8表格的登记表的资格。而且,由于当期公共信息不充分,公司也将不符合《1933年证券法》144条规定的转售免税安全港协议。
XBRL数据的处理。互动数据展示文档不受《交易法》第13a-14和15d-14条规定的负责人认证要求的约束。此外,自公司首次被要求报送XBRL互动数据至2014年12月31日的两年间,为了符合联邦证券法,XBRL互动数据通常会进行如下改变:
· XBRL互动数据展示文档将会被视为“被提供的”,而不是“被报送的”。公司就无需承担过多的法律责任。
· 如果XBRL互动数据未能符合标记要求,不管报送公司主动承担错误,还是在发现错误后马上改正,它们也不会因未符合标记要求而承担责任。
欲查看SEC发布的、包含了XBRL要求的版本或此版本的修订版,请访问 。
欲查看SEC用于缓解按照IASB发布的IFRS编制财务报表的报送者的压力的无异议函,请访问。
建议
为了能够在截止日期前完成20-F表格报告的报送,在首次实施财务信息XBRL标记的时候,我们建议公司在年初就开始编制20-F表格的年度报告,尤其是需要以XBRL格式标记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通常会发现,XBRL标记处理也需要花费不少的额外时间。
附注
1.通过:可以在线查看于2008年12月5公布的、有关“从下一个会计年度起,20-F表格年度报告的报送截止期限将提前为4个月”这一主题的法律速递。
2. 那些属于“大型快速申报企业”并根据U.S. GAAP编制财务报表的外国私人发行人有责任在会计期间截止2010年6月15日或之后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提供XBRL格式的财务信息。而对于普通股流通市值达到或超过50亿美元的大型快速申报企业来说,它们有责任在会计期间截止2009年6月15日或之后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提供XBRL格式的财务信息。
3. XBRL是一种用于定义或标记数据的互动电子格式。用户通过XBRL可以将数据直接下载到电子数据表格中、运用商业软件对其进行分析并将其整合到数据库中。这种要求报送的XBRL格式互动数据并非替换或改变使用了传统报送格式的披露要求,而是对其进行扩充。通过 可以在线查看于2009年3月3日发布的、有关“SEC采纳强制性要求以XBRL格式报送财务报表信息这一规定”的法律速递。
4. 文本块指的是,将全部附注以及目录或表格等单个项目标记成为一个单独元素。
5. 30天的宽限期仅仅适用于首次报送,不管此次报送是自愿性的还是强制性的。
6. 如果注册表中含有价格或价格区间且注册表中的财务信息会在之后发生变化,那么这些注册表也会被要求报送XBRL格式的财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