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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给审计质量中心(CAQ)的回信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工作人员表示,按照IFRS规则编制财务报表的外国私营报送者在SEC在其官网上公布指定分类标准前无须报送XBRL展示文档,也无须将其公布在公司网站上。
根据SEC的XBRL应用计划,外国私营报送者属于第三批,也是最后一批报送XBRL报表的公司,其开始首次报送的时间为今年六月。根据SEC的规定,这些公司必须使用SEC标准分类标准网页上公布的分类标准编制报表。如果网站不公布指定使用的分类标准,报送者就无法遵循符合要求的分类标准报送XBRL报表。
CAQ在给SEC的信中表示了对IFRS分类标准的担忧,“……根据我们的了解,《2011版IFRS分类标准》的使用者仍需为其交互式数据展示文档创建许多扩展,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这些交互式数据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的有用性。但创建这些扩展是必要的,因为《2011版IFRS分类标准》没有完全解决统一报送或特定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问题,也没有包含标准定义……”
SEC回应道,“我们认为,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的IFRS编制财务报表的外国私营报送者在SEC在其网站上公布指定使用的分类标准前无需向其报送交互式数据文件,也无需在公司网站上公布这些文件。”
相应地,SEC在其官网上公布了指定的分类标准后,外国私营报送者就必须遵照SEC的XBRL交互式数据报送要求编制IFRS财务报表。SEC在给CAQ的回函中并未提及第三批公司首次XBRL报送起始时间的推迟问题,也未说明其公布指定使用的IFRS分类标准后是否会延期执行XBRL报送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