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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了解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XBRL文 档的执行情况,我对这些文档进行了一次分析,同时也算是对我当时手头上的工作进行了一次测试。通过分析所获得的信息大大出乎我的预料,此外,这次分析也非 常有助于了解会计师所面临的问题的类型。在这篇博文中,我对分析结果进行了总结。此外,我还在另一份文件中详细的表达了我的其他看法,如果你想要这份文 件,请给我发送邮件。
这次分析的对象是408份于2009年7月1日之后递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10Q报告。
可点击.查看完整的报告清单。这份清单来源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XBRL文件列表。
假设我可以用一条XBRL公式对递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每一份实例文档(10Q报告)进行检验,这条公式(业务规则)能够检验出现金是否前后一致,如果不一致,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理由,也就是说“期初现金余额+现金变动=期末现金余额”。美国GAAP(通用会计准则)分类标准对此有所暗示,你可以通过美国GAAP分类标准CI进入点对此进行查阅(我为什么说是“暗示”呢?因为对此并没有正式的业务规则,“前推”也只是通过暗示的方式被创建出来。这是要说明白的)。
因此,我用XBRL公式创建了这条业务规则。我发现的第一件事情是申报者使用了两种不同的美国GAAP分类标准(2009年版和2008年版),为此,我不得不为第二个分类标准创建了另一条XBRL公式。接下来,我创建了一个批处理文件,以便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文件清单(上文已经提到过)中获取XBRL实例文档,然后运行业务规则,生成XML格式的验证报告,最后将这些验证报告转换成HTML格式。在这一过程中,我使用了UBmatrix公司的XBRL处理引擎。分析结果汇总如下:
共分析了408份文件,其中的358份一次性通过验证。这的确让我感到惊讶!这说明在408名申报者中,有358名使用了美国GAAP分类标准规定的概念并且数据相加准确。同时也说明了在报告中有两个时期。这一部分的工作比较简单。所要做的仅仅是创建一条公式、获取文件清单和运行公式。整个过程都可以通过批处理文件自动完成。
难点在于找出另外50份文件无法通过验证的原因。这是本次分析的重点内容,也是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的地方。
在给出分析结果之前,我要事先说明:我这次的分析对象是现金流量表。当然,你也可以对分类标准的其他方面进行分析。我这次做的只是一个简单的分析,但是我认为,不管对哪一方面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应该都是类似的。所以当你阅读这些分析结果时,不要太在意被分析的对象。
总体分析
以下是我的分析结果:
1. 共分析了408份文件,从总体上说,大部分文件中的现金流量表都是正确的。大部分申报者都将美国GAAP分类标准所规定的概念"us-gaap: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Period Increase Decrease"用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净增加额(减少额)”。只有6名申报者例外。
2. 共分析了408份文件,大部申报者遵守了美国GAAP分类标准的规定,将"us-gaap: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Carrying Value"这一概念用于现金流量表。(大概358家公司,只是估算,不是精确的数值)
3. 不使用"us-gaap: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Carrying Value"这一概念的申报者一般都使用了美国GAAP分类标准中的其他概念,比如:us-gaap:Cash (5名申报者), gaap: Cash Cash EquivalentsAnd Federal FundsSold (1名申报者), us-gaap: Cash And Due From Banks (8名申报者)和us-gaap:Cash Cash Equivalents And Short Term Investments (4名申报者).
4. 只有5名申报者为“现金余额”创建了扩展概念。在他们当中,4名申报者所创建的扩展概念前后不符(比如期初余额使用一个概念,期末余额又使用另一概念)。对此,我在本子里画了一个大大的“×”。这是一种很低级的错误,是美国GAAP分类标准绝对不允许的。为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使用不同的概念明显行不通。
5. 大部分申报者能够遵守美国GAAP分类标准的计算规则,将" gaap: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Period Increase Decrease"这一概念用于和汇兑收益相关的现金以及非持续经营现金。不过有些申报者宁愿使用额外的调整项目来计算总的现金变动,也不将"gaap: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Period Increase Decrease"这一概念用于和汇兑损益相关的现金以及非持续经营现金。这是一种很幼稚的做法。很难想象用两种方法计算总的现金变动会是什么样的情况。不过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
6. 一名申报者(PAPA JOHNS INTERNATIONAL INC)使用了附加的调整项目,用于和VIE相关的现金变动。可能需要将这个项目增加到美国GAAP分类标准中。
7. 两名申报者(DTE Energy, PPL rporation)将“被重新分类为待售资产的资产”归类为“现金变动”。这可能也需要添加到美国GAAP分类标准。回想一下我当初参与制定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类标准的时候,这个概念就是现金流量表的一部分,正如这两名申报者所报告的一样。
8. 两位申报者(Symantec rporation, NVIDIA rporation)将52/53周作为一个财务年度,但是起始日期弄错了,因此不符合所送报的实例文件,导致XBRL公式无法运行。纠正了起始日期后,又可以重新进行验证。这些是很明显的错误。
9. 在408份文件中,只有2份文件存在“舍入错误”,导致不能正确的使用这条公式进行相加。我个人认为,申报者应该先对这些数字进行调整,然后再输入到XBRL实例文档中。当然,这会给申报者增加一些额外的工作。但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分析人员就必须对这些“舍入错误”进行处理,才能够使用这些信息。这时候他们要做的工作就更多。同样,这也只是我的个人观点。
从总体上对现金流量表进行对比似乎挺简单的。进行对比的最大问题在于(a)少数人并没有遵守美国GAAP分类标准,他们使用不同的概念来表示现金余额(b)必须使用现金净变动来计算汇兑收益和非持续经营收益。这两个都是会计方面的问题,不是技术问题。
对这些现金流量表进行进一步检查后发现,大部分申报者(超过95%)在报告中使用了下面的概念:us-gaap: Cash Provided By Used In Investing Activities,us-gaap: Cash Provided By Used In Financing Activities, us-gaap: Cash Provided By Used In Operating Activities.我还需要对此进行进一步分析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会计师面临的问题
现在我们讨论一下会计师面临的问题。我事先声明,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并不是我的要求。有人会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当然,什么都不做也是一种处理方式,不过我并不认为这是最好的方式。
■ 可使用下面几种方法计算和汇兑损益相关的现金总和:(a)要求所有人都采用美国GAAP 分类标准的计算规则;(b) 允许申报者改变计算规则,但是必需对此进行详细说明;(c) 什么都不做,也就是默认做法(b)是可行的。这样做会获得什么样的可对比性?由谁来决定?
■ 如如果有人改变了"us-gaap: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Period Increase Decrease"的计算方式,他们需要创建一个新的概念还是仅改变原有概念的定义?在XBRL行业,这个争议由来已久。
■ 申报者必需在报告中使用"us-gaap: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Carrying Value"这一概念吗?如果他们已经在现金流量表中使用了其他现金概念而完全不提到这个概念呢?
■ 要将“待售资产变动”和“和VIE 相关的变动”这两个概念增加到了美国GAAP分类标准吗?
我现在只是列举了其中的几个例子。正如我在上文所说的,对美国GAAP分类标准的不同方面进行分析,你所发现的问题和得到的分析结果都会有所不同。不过不管对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还是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XBRL文件的其他方面进行分析,所得的结果都会是类似的。因此,这些问题并不仅仅适用于某些特定的概念,它们更应该被当做是贯穿于整个美国GAAP分类标准中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