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林坚先生是上海新利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创立者,董事长兼总裁。 陈先生擅长以独特视角剖析证券市场,是股市发展初期的知名证券分析人士(笔名林川),曾创办杂志,成立咨询公司和软件研发公司,一贯以“理性投资”的理念为证券业的各方参与者提供有独创性的服务。 由于在证券信息处理领域的丰富经验,陈先生被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特聘为专家顾问,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行业标准起草小组成员。 编者按: 陈林坚先生是中国证券信息处理行业的专家,他倡导公平公正公开信息披露下的理性投资行为,为提高市场环境的透明度而不懈努力。他所领导的新利多公司承接了多个上证所XBRL相关应用项目的实施,为XBRL国际标准在中国证券市场的推广做出了很多实际的贡献。本刊对陈林坚先生进行了专访。 《金》:陈总,听说您是中国证监会的“专家顾问”,可否介绍一下这个顾问的由来? 陈林坚:确切地说,我是证监会信息中心的两个“民间顾问”之一。我是94年开始从华东理工学院的学术岗位上辞职,“下海”投身于新兴的证券市场。那个时候上至国家层面,下到个人投资者,对证券这个新事物都是抱着尝试的态度。可能因为我是学哲学的,所以比较喜欢彻底地思考问题,一来二去就成了所谓的“股评家”,上电视节目,办股评报刊,创建软件公司,有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也得到了证监会信息中心领导的重视,因此请我去帮助出谋划策。 《金》:证监会信息中心聘请您做顾问,是希望在什么方面为他们出谋划策呢? 陈林坚:这要从证监会信息中心的远景工作规划说起:信息中心自已故的徐雅萍前主任开始,就一直在推动建设一个中国证券市场的“EDGAR”系统。EDGAR是美国证券市场的一个成熟系统,简单的说就是“电子报盘系统”,是信息披露工作适应电脑技术发展,适应互联网发展的一个必然产物。首先从纸张材料的报送披露变为电子文档的报送披露,然后再进一步,从简单电子文档升级为含有格式化数据的“高级”电子文档。这项工作,需要有既懂证券业务,又懂电脑技术的人来策划。我当时创办了新利多公司,也正是希望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证券数据和便捷的投资分析软件,可以说和徐主任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碰到类同的问题,因此能够得到证监会信息中心的关注。 《金》:证监会信息中心筹划的这个信息披露电子化的目标后来进展如何? 陈林坚:可以说取得了非常大的阶段性成功。很多老股民可以回忆一下,早年获得证券信息全靠报纸,无数股民都在收藏整理每天的报纸,还要做剪报,做“家庭作业”。现在就根本不需要了,两个交易所的官方网站上,每天都及时地提供全部的披露信息电子文档,从定期报告到临时公告,都可以很方便地进行查询。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电子化进程紧紧跟上了互联网进步的步伐。但是,现在只有实现了“形式上”的电子化,从纸质的报纸载体变成了PDF的电子载体,而内容要达到“格式化数据”的程度,PDF版本的电子文档显然还是不够的。这也是证监会信息中心仍旧持之以恒地寻求更好解决方案的原因。 《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随着上市证券品种的越来越多,信息披露内容的越来越丰富,仅靠人力来分析海量信息是不可行的,所以需要有格式化的数据,以便于借助计算机进行数据的统计分析,提高监管和投资分析的效率? 陈林坚:你说的完全正确。从我们耳熟能详的一些信息披露造假被揭露的案例来看,都是首先有专家学者在分析公开披露资料的基础上产生了合理怀疑,然后才有媒体实地考察揭露出弥天大谎。举一反三的话,把专家学者的怀疑、分析思路写成数学公式,调出所有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演算,岂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把所有的嫌疑犯都公之于众了?这个想法虽然简单但实施起来很难,因为格式化的数据太少。而依靠市场上各个机构自行整理数据,或者采用数据制作公司来提供格式化数据,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多个加工环节的影响,难以保障准确性和及时性。因此,由上市公司直接披露格式化的信息,就成为一个有迫切需求的课题。 《金》:证监会和交易所是信息披露监管最权威的机构,通过行政命令让所有的上市公司披露格式化的信息,这看上去不是很难吧? 陈林坚:这是一个误解,整个过程不可能这么简单。这是技术局限性所带来的问题。早在1997年左右,证监会就组织人手开发了一个电子报盘软件,取“中国的EDGAR??CDGAR”的谐音,软件命名为“新大港”,试点发放到上市公司,要求在软件内填写信息,据此生成格式化数据文档上交给交易所。但是这个试点后来还是停止了,原因是多方面的,当时的披露规则没有现在那么详尽,也还没有专门为披露信息制定出一套相应的数据标准,软件开发所使用的技术也受当年的开发工具性能所局限,无法很好地解决一些业务上的需要。 《金》:那么后来是什么原因使得信息披露电子化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陈林坚:还是技术进步为这项工作带来了发展的契机。XML技术的逐渐成熟,使得信息交换有了一个全球通用的标记语言。而XBRL的产生,直接让我们看到了其在证券行业信息披露应用上的潜在价值。我们一直是在做信息处理方面的工作,对这方面的技术发展特别敏感。事实上在正式接触XBRL之前,我们已经把公司内部的数据接口逐步向XML迁移。大概是在2002年吧,XBRL进入了我们的视野,了解其基本原理后,我们的第一个直观感受就是“这简直是为信息披露定做的一项技术”。恰巧此时,证监会信息中心召集两个交易所的有关专家,筹备建立和完善证券方面的有关技术规范(业内简称“八大标准”),其中就有一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我公司也荣幸地被邀请成为这个规范的起草小组成员。在经过两次筹备会议的讨论之后,该项规范采纳XBRL国际标准就成为了小组内的一致意见。证监会信息中心的这一英明决策为后来的XBRL标准化报送试点与推广提供了政策上的大力支持。 《金》:XBRL究竟是什么灵丹妙药,可以解决以前我们解决不了的问题呢? 陈林坚:这个问题要说清楚,是很技术化的。为什么以前做不到?简单说是因为缺少一套统一的技术标准。比如说,以前的报盘系统生成的数据文档,必须要使用专门的工具软件来读取或者导入到数据库中,任何对数据项目的改动,都涉及一系列流程和工具软件的改变,这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和外部的数据交互非常困难,更难以说对投资大众提供格式化的上市公司数据。而基于XBRL的数据文档就完全不一样,任何软件开发商的XBRL数据分析工具都可以读取符合标准的XBRL数据文档,这个标准是开放和免费的,所以对XBRL数据的应用是开放式的,可以说只要会XML技术的企业,都可以开发出应用软件来。微软的Excel软件就开发了一个插件可以对XBRL文档进行分析处理。今后开发XBRL应用软件的会越来越多,也许并不是针对中国证券信息开发,但也适用于分析中国证券信息,因为大家都是XBRL标准。一个事业,参与者越多,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金》:考虑到XBRL发端于美国,XBRL国际组织总部也在美国,是否有版权或者话语权方面的问题? 陈林坚:XBRL技术体系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技术规范,用来指导如何写“XBRL式的XML文件”;另一部分是分类标准指引,用来指导如何写分类标准(也可以称为“数据字典”)。而这个“数据字典”,是由每个国家和地区自己负责制定标准的,应用XBRL的核心在于这个数据字典的制定。打个比方说,假设我们国家决定所有的法律用英语来书写,充其量只能证明英语也许是一种更适合表达法律用语的文字,但并不会因此而丧失我们国家制定自己的法律的权力。XBRL只是一种技术语言,不可能反过来影响各种应用所制定的业务规范。 《金》:那么我们在确定下来采用XBRL技术标准之后,在实践上取得了哪些突出的成就呢? 陈林坚:首先是证监会领导有方,其次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决策及时有魄力,最后才是我们在具体应用上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金》:陈总您过谦了。其实我们已经知道中国的XBRL实践走在了世界前列,每年的XBRL国际组织大会上都会宣扬中国取得的成就。我是想请陈总您这位身体力行的具体操作者,来谈谈对目前我们的进展的看法。 陈林坚:我说的完全不是客套话。中国在XBRL应用方面能够迅速发展,信息披露监管层的推动是直接动力。以美国为例,他们虽然是XBRL的鼻祖,但是也会来几句“早知有XBRL,安然事件也许可以避免”这样的马后炮。在采用XBRL技术方面,美国证监会是受到上市公司重大舞弊行为的惊醒之下才开始起步的,最近宣布的5000万美元投入XBRL项目,也未必不是看到中国领先之后的奋起直追。反过来看我们的监管层,证监会力推XBRL,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个部门,包括信息中心、技术中心、上市部、信息公司等等,无不是对推行XBRL提供大力支持。有这样的推动力度,中国想不领先都难啊。至于我们公司作为上证所XBRL项目的开发商与系统维护商,只是为这件事贡献了专业知识和服务。由于我本人是XBRL技术的倡议者之一,因此我们承接这个项目可以说是不计回报,图一个志同道合的合作愉快。 《金》:可以说中国的XBRL实践已经是名声在外,那么在国内证券市场来说,是否有那么大的影响力呢? 陈林坚:就像我一直所说的,最好的XBRL应用是不需要用户知道XBRL的。就像现在有这么多的网页可以浏览,但并不需要每一个上网的人都懂HTML。经过这么几年的上市公司XBRL报送,至少就我了解,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经把通过这种方式采集上来的格式化数据进行了应用。这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效率,及早发现公司信息披露中可能存在的疑点。在交易所的网站上,也已经向浏览用户提供了一部分XBRL数据,包括一个页面方式的浏览数据的工具。在大众不知觉的情况下,国内已经开始了XBRL数据的应用。我们现在正在考虑的,是建议交易所向广大投资者提供全部的XBRL数据。这里最关键的是要有适合投资者使用的,隐含解析XBRL数据功能的投资分析工具软件。这需要有很多证券投资分析软件的开发商一起来努力,新利多愿意走在前面探索这条道路。XBRL之所以先进,关键在于其统一了技术标准,使得交易所这个证券数据拥有者不必要自己去开发应用软件然后再努力推广,可以由应用开发商去做这件事。由于XBRL毕竟还是一个新的技术,可能需要一个摸索XBRL信息走向投资大众的方式方法的过程,比如对应用软件开发投入的风险考虑,比如商业运营的模式等等。鉴于新利多一路配合监管层推动XBRL,我们自然是当仁不让的愿意来尝这个螃蟹的滋味。我们相信,只要有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政策支持,有众多上市公司的配合,中国投资者应该可以享有比国外的投资者所能得到的更加透明的证券披露信息,当然,国外投资者来投资国内股市,他们也可以得到这个待遇。 《金》:听陈总的介绍,感觉您对XBRL的应用前景是非常看好的,并且贵公司也在进行超前的资源投入,在此祝愿贵公司能够有一个好的市场回报,也希望XBRL的发展能够有更多陈总这样的热心人支持。 陈林坚:谢谢你的吉言。我们也借此机会感谢领导们的一贯支持。 |